以案说法丨公共外墙上装空调外机法官怎么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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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8/12 13:19:27 |
“这个案子拖了较长时间,2023年5月29日才结案。”昨日,铜梁区法院法官唐德波告诉记者,铜梁区市民石某将规划预留的空调外机安装位置改作他用,将自己的空调外机固定在公共外墙上,其空调外机产生的水、热气和噪音影响了其他两家住户的正常生活,由此引发诉讼,通过整改,问题最终得以解决。
铜梁区居民夏某、汪某与石某为楼上楼下邻居关系。2021年9月,石某为扩大室内使用面积,把规划预留的空调外机位置改作他用,将客厅空调外机安装于公共外墙上。该空调外机悬挂在夏某和汪某厨房窗台上方,与夏某和汪某安装的燃气阀仅1米之隔。2021年9月10日,3家住户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向石某送达《违反装修整改通知书》,整改意见为:空调外机拆除、恢复原貌。夏某和汪某认为,石某的行为导致空调外机渗漏空调水、热气和噪音等直接进入自己的房间,造成自己无法正常生活。但石某拒绝整改,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无奈,2021年10月21日,夏某和汪某只好起诉至铜梁区法院,请求石某排除妨害、恢复原状并拆除空调外机等。
铜梁法院经审理认为,业主基于对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无偿利用屋顶以及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共有部分的,不应认定为侵权。但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本案中,石某把规划预留的空调外机位置改作他用,擅自将空调外机安装在公用外墙上,该行为违反了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且石某无利用案涉外墙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有滥用权利之嫌。2021年12月2日,铜梁法院依法判决石某拆除空调外机。
宣判后,石某不服,提起上诉。2022年4月26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石某仍拒绝整改。2023年5月,夏某和汪某向铜梁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该院执行人员释法说理后,石某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对空调外机添加了挡板,消除了漏水、热气、噪音等问题。
主审法官唐德波说,本案系业主不当使用业主公共外墙引发的排除妨害责任纠纷的典型案例。实践中,部分业主为一己之私,采取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的方式任意侵占公共空间等现象时有发生,已成为当前较为突出的民生问题、社会问题。民事主体在作出某一行为时,要充分考虑他方权益,做到不逾矩、不逾界,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该案的裁判,对石某不当利用外墙的行为直接给予否定性评价,对民事主体依法合理实施民事行为具有一定的规范指引作用,同时对弘扬倡导“文明、和谐、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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