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合浦隔壁博白的悲剧,亚山镇冯某某于2015年在陈某某经营的电器店购买一台美菱空气能热水器。在使用期间,该热水器多次发生故障,都由陈某某进行售后维修(该热水器保修期限为10年)。
今年6月,冯某某的热水器再次出现故障,陈某某在维修中不慎触电倒地,后经120抢救无效身亡。陈某某的亲属以死者在冯某某家中维修过程触电死亡为由,要求承担对方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冯某某予以拒绝而产生纠纷。
接到村委会的汇报后,亚山镇平安建设指导员、司法所所长朱华卿会同亚山派出所和亚山镇综治中心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经对案情的调查了解,公安机关初步认定陈某某的死亡不属于刑事案件,随即工作组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在调解中,死者家属认为陈某某是在帮助冯某某维修热水器的过程中触电身亡,要求冯某某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而冯某某认为,热水器是在陈某某经营的商店购得,且在保修期内,陈某某维修热水器是在履行双方购销合同中约定的保修义务,自己不应承担责任。
看到调解陷入僵局,调解员们决定采取背靠背方法,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调解员耐心向双方阐明相应的法律关系,并提出具体解决方案。
调解员指出:冯某某从陈某某店铺购买热水器,陈某某履行所售产品的后续保修义务,在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的条件下,其对热水器保修不具备专业的知识,对自身业务能力盲目自信,没有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对事故的发生负直接责任(如果死者陈某某家属能证明热水器导电是热水器厂家设计上的缺陷或瑕疵造成的,可以依法向厂家提出索赔要求)。
热水器的购买使用者冯某某在热水器出现故障时联系保修,本身不存在过错,但为有利于化解双方矛盾,可以从人道主义援助的方面给予死者家属适当的补偿。
经过耐心细致的劝解和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工作组提出的解决方案,并自愿签订了协议书。
本案的焦点在于双方构成的是雇佣关系还是合同关系。本案中陈某某在保修期内上门售后维修,是在继续履行购销合同约定的保修义务,陈某某与冯某某构成的是销售合同关系而不是雇佣关系,在维修过程中陈某某因操作失误,致使自己触电身亡,其家属不应向冯某某提出索赔要求。
但是,从陈某某家属痛失亲人的角度出发,调解员提出,让冯某某以人道主义补偿方式,给予陈某某家属适当经济补偿,这样能更利于给此类矛盾纠纷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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