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机房精密空调设备选型项目进行公开选型。现邀请有意向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争。
据悉,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机房精密空调设备选型项目进行公开选型。现邀请有意向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争。
采购人以公开的方式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机房精密空调设备选型项目供应商和产品进行选型,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将获得采购人三个年度内(起始日期以入围协议签订时间为准)选型范围内产品的供货资格。在选型有效期内,如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更新,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不得低于入围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优惠幅度不得低于入围承诺),且须经过采购人的最终认可。同时采购人不承诺在选型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选型范围包括:上述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实施、培训及售后服务。
本项目选型所包含的主要产品内容:国产品牌机房精密空调(此次机房空调设备选型型号包括风冷房间级精密空调、风冷行级精密空调、冷冻水房间级精密空调、冷冻水行级精密空调四大类型。)
注:1.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内所含全部产品及相关服务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不得拆分或遗漏,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3.本项目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将获得首次采购的合同,具体清单详见技术需求部分。
2.供应商应按本采购邀请购买入围供应商选型采购文件,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
3.评审委员会将对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产品技术部分、服务部分进行审查及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产品技术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4.供应商应于谈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和相关承诺。根据谈判结果,评审委员会将对参与谈判的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并根据综合得分排序确定不多于3名的入围供应商(如获得谈判资格的供应商少于或等于3家,视具体情况而定)。
注:所有谈判将可能在1-3日内完成,供应商须自行安排谈判及报价事宜,如未按规定完成谈判流程,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1.供应商须是有能力履行选型内容要求,并提供入围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原厂商/制造商。若供应商为原厂商/制造商的分支机构,则需提供原厂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2.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须拥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在国内有技术支持中心和服务体系,具备7*24小时服务能力;提供统一的国内热线支持电话,有在线技术人员能够提供实时的在线.供应商须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丰富的备件库存、以及具有快速响应维护能力,在国内须具有较大规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机构,具有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在国内主要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拥有分支机构及固定可靠的有效服务网点,负责质保期内外的服务工作。有效服务网点指由制造商自己或者其授权的服务商设立的具有其全系列产品的维修和服务能力,并具有相应零部件的网点。对中国银行一级分行服务覆盖率可达到100%(如为制造商授权服务商,须附授权服务协议或代理协议)。
5.供应商须拥有所报选型产品的自主商标或产品商标的合法使用权(须提供拥有合法使用权的证明文件,且不得有期限限制),并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书。
6.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1月1日(含)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入围中、农、工、建、交、邮储六大银行总部机构机房精密空调设备选型采购资格或总行级机房精密空调的成功案例证明材料,并具有良好的业绩和经验,服务水平优异。
注:“六大银行”仅计算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1.对于制冷量不超过21000大卡(24.36kW)的机组系列,须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所报产品或所报产品系列通过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或中国泰尔实验室的节能证书(节能试验报告)。
3.供应商应提供具备CNAS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氟泵机组性能检测报告。
4.所报标产品应满足8级烈度以上抗震性能要求,应取得第三方设备抗震性能检测证书。
5.其他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所报产品的性能检测报告、产品节能认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有效期限内的相对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内容。
9.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须能全部满足项目选型要求(详见第五章 技术需求书)。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3.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
4.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5.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谈判。
6.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谈判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7.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响应,如供应商对信息披露无异议,须填写《采购信息公开渠道社会披露承诺书》;如供应商对完全披露有异议,需附相关说明。
8.采购人将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的要求,与中小企业供应商对相关事项进行特别约定。供应商须在应答文件中进行响应,如实填写《中小企业规模类型告知函》。
时 间:2022年03月11日起至2022年03月24日止,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 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3办公室
说 明: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购买采购文件并且登记备案,未能向采购人购买采购文件并且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04月01日上午9:00整。早于开始时间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给予接受。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04月01日上午9: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给予接受。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第7评标室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
谈判前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银行
据悉,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的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行信用卡营销活动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
据悉,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二级资本债券(第一期)”。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二级资本债券(第一期)发行完毕的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行在境内外市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含1,5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于2022年2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8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8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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