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市民陈良是一名货车司机,一个月前,他在太和县城一家汽车维修店安装了一台新的车用空调。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一个月来,这台空调老是“罢工”,已经维修了七次。
陈良多次找到维修店,要求解决此事,但是,店主只同意维修,不同意更换空调。无奈之下,陈良拨打了颍州晚报热线。
陈良经营食品、饮料多年,客户遍布太和县20多个乡镇,家中有台货车每天奔波在城乡之间,从事货物配送工作。
烈日炎炎,送货车内异常闷热。为了不耽误为客户送货,一个月前,陈良在太和县城一家汽车维修店更换了一台新的车载空调。
陈良找到维修店,工作人员查看后称汽车线路出现故障,简单修理后,空调恢复正常。但是,过了两三天,同样的问题再次出现。
就这样,问题反反复复,截至8月10日,这台空调已经维修了七次。陈良认为空调质量存在问题,要求维修店予以更换,但店主只同意维修。
8月13日,颍州晚报记者采访时,张先生提供了该空调的7次维修记录,上面记录的故障原因均为:汽车线路异常。
张先生告诉颍州晚报记者,陈良所购车用空调来自正规的生产厂家,出厂时经过严格检验,不存在质量问题。而且,该店维修人员检修时也未发现空调故障。
该空调反复出现“不制冷”现象的原因,可能是货车线路老化所致。因此,按照维修店的规定,只能维修,不能更换。
张先生向颍州晚报记者表示,陈良若对该车用空调的质量存在质疑,可到相关部门检验,若检验结果证明陈良的猜测,维修店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针对陈良反映的问题,颍州晚报记者采访了几名律师。据介绍,陈良与维修店之间属于消费关系,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律师称,维修店既然同意为陈良的车辆更换车用空调,更换前就应该对车辆线路进行检查,以确定车辆线路与更换的车用空调匹配,保证空调的正常使用。
空调安装后屡次出现故障,经维修后依然无法正常使用,维修店应该免费予以更换。
目前,维修店以车辆线路故障为由拒不更换新的空调,有故意逃避责任的嫌疑。陈良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颍州晚报记者随后与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建议陈良拨打12315投诉,或直接到太和县城北市场监督管理所投诉。
8月15日上午,陈良向颍州晚报记者反馈,在媒体的关注下,维修店同意对他的车辆线路进行全面检修,若空调故障依然无法排除,将免费予以更换。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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