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河南周口。“同样的事情,同样的证据,别人起诉我,她就赢,我按照她的模版起诉别人,我就输,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我们位于中间层,就没有一个空调的位置吗?”
史女士说自己家住在10楼,她家的空调外机安在了自家窗台的下面,结果9楼没地方安了,就起诉了她,而且还胜诉了。 没有办法,她只好把空调安在自家的窗台上面,但是11楼不同意,她就按照9楼当时起诉她的模板把11楼起诉了,没想到这次她竟然败诉了。
空调外机到底该安在哪?记者和史女士找到了物业,工作人员对史女士的问题避而不谈,说一切安装的规定都是街道办事处社区通知的。随后,记者和史女士又来到了社区,对方表示也跟法院沟通了,这周三会跟住建局拿着图纸去史女士家看看,空调外机到底应该安装在哪。两次法院的判决结果不一样,具体又是什么情况?记者也联系了当时第二次办理史女士案子的审判员,但是一直联系不上。最后,记者和史女士到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了解情况,工作人员称,会把这个案件重新研判一下,给史女士一个满意的答复。
《民法典》第272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可见,空调外机并不是想装哪就装哪,安装不应侵犯他人空间利益,就有可能涉嫌侵权。
而判断该空调外机该安装在窗户上,还是窗户下,一般是看开发商是否已经设计有统一的空调外机安装位置。
而如果开发商设计存在缺陷,物业基于管理的职责,根据《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也可以作出统一安排。
一方面来说,根据社会大众的一般认知,同一幢高层建筑物中的不同所有权主体,对各自墙外横向合理空间可以优先利用,他人不得妨碍。而一般情况下每层房屋的飘窗顶面是低于该层天花板的,也就是说,飘窗顶属于该飘窗所在楼层房屋的专属部分,空调外机理应当安装在自家飘窗的下方。
另一方面来说,在基于常识、常理判断的同时,还得兼顾其他楼层住户的情况,不损害其他楼层住户的权益,做到公平合理。
2、本案女子家的空调外机该安装在窗上还是窗下,仅凭报道还无法判断,但是正如大家所说,同样的事实结果却出现自相矛盾的结果,至少有一个存在问题。
由于法律规定不够具体明确,而容易出现理解不同,再加上法官认知、水平的不同以及自由裁量权、地方保护主义等的存在,实践中确实会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
同案不同判严重损害了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权威,也会影响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故而最高院多次明确法律统一适用规则。
遇到类似的情况,如果尚在上诉期内,当事人依法可以提起上诉,而如果判决裁定已经生效,当事人依法进行申诉或者再审。
3、最后,据悉当地法院已经关注到此事,表示将重新开会研判女子的案件。相信女子的问题,最终一定能够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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