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当日中午两名工人去吃饭,该小区四楼一居民看到自家窗户外有绳子飘荡且无人认为存在安全隐患遂将绳子剪断,随后两名工人回来继续开展施工作业,下降至五楼时发现绳子被剪断导致无法下降着地报警,所幸警方及消防部门及时赶到人员成功获救。
高空作业安全绳被割断,这样的案例之前也发生过,最后是怎么处理的呢,一起来看。
2017年12月31日9时许,被告人曹某某因不满被害人闫某在郑州市中原区某号楼进行外墙旧水管拆卸安装施工,让闫某停止作业。在闫某下至该楼三层与四层之间的位置等待物业人员前来与曹某某协商时,曹某某持菜刀在四楼自家卫生间窗户处将闫某头顶上的高空作业安全绳砍断,致使闫某坠楼,造成闫某身体多处骨折。
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某明知他人处于四楼与三楼之间的高空位置,仍置他人的人身安全于不顾,使用菜刀将他人的高空安全绳砍断,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判决被告人曹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18年4月7日,被告人周某某在某小区楼顶阳台使用切割机前,明知被害人尹某等人正在进行高空作业,且看到尹某使用的安全绳在切割机附近的情况下,未尽到注意义务,未确保切割机与安全绳保持安全距离。周某某在原地启动切割机打磨铝合金管,致使尹某使用的安全绳被切割机割断而坠楼受伤。
经鉴定,尹某伤势程度为重伤二级。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因疏忽大意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鉴于其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害人已获得部分经济赔偿等情节。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某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被告人卢某于2016年11月5日在担任某项目现场负责人时,雇佣未取得《高空作业证》的张某及被害人桑某进行墙体维修作业,在维修过程中,未履行监督职责,未督促施工人员进行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致使桑某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绳意外被割断发生高空坠落死亡事故。经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认定,被告人卢某在该起事故中负有管理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卢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指派未取得《高空作业证》的人员进行高空作业工作,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确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法院判决被告人卢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安全绳是生命绳,无论何种理由都不应被割断被剪断,如果小区正在进行高空作业物业或居委会应该提前告之,提醒业主注意安全,也要提醒居民别做危害工人安全的事。
工人施工首先要具备高空作业资质,在施工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安全绳是生命绳,如此大意,安全意识不足。
对于居民来讲,如果发现窗外有绳子垂落应谨慎行事,不应随意割断更不应赌气割断,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是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而剪断后任其高空掉落涉嫌高空抛物,同样是法律禁止的行为。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