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本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国家文物局:
《文化部信息化发展纲要》已经文化部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线;特此通知。
文化部信息化发展纲要(2013—2020年)为指导全国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单位开展信息化工作,全面推进文化部信息化建设,依据党的十八大报告、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国家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等有关文件精神,编制本纲要,以明确文化部信息化2013—2020年的发展目标和业务重点。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国内信息化发展迅猛,文化部信息化发展面临重大机遇 当前,我国文化建设进入了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的战略目标;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问题;党的十八大再次提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宏伟目标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把文化改革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各级政府效能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近年来,信息技术创新步伐加快、势头迅猛,云计算、移动互联、物联网、大数据、智慧城市等新技术、新理念不断涌现,新媒体、新业务的高速发展带来了传播渠道、传播秩序和传播内容的丰富与变化,并悄然改变着传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模式。在原有四大基础信息资源库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新增“文化信息资源库”为国家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五大项目库之一。近期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加强数字文化内容产品和服务开发。
(二)文化部信息化建设经过多年积累,具备了加快发展的基础条件,但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
随着近年来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和我国文化发展的业务需要,文化部信息化也呈现迅猛发展趋势。文化部党组高度重视行业信息化建设。2011年文化部设立信息中心,部分文化厅局也积极筹建信息化管理机构。文化部系统对信息化建设的需求日趋强烈,对信息化工作的认识不断深化;信息化在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政府效能、扩大公众参与、提供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文化电子政务建设初见成效;国家数字图书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工程持续开展,资源不断丰富,国家文化产业项目资源、国家文物等基础数据累积增长,文化资源建设的规模化态势初步形成;文化部开发运行了多项应用系统,公文运转、数据报送、业务审批、行业管理、辅助决策、政民互动等方面的信息化水平逐步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日益广泛。
文化部信息化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化发展不均衡,总体水平偏低,大多数基层单位没有专门的信息化机构,行业信息化工作渠道不畅;机房、网络、存储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基础薄弱,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文化信息资源覆盖面不全,数据质量不高;信息技术应用缺乏深度与广度,系统内部整合不够,信息孤岛现象严重;信息服务的内容和领域较为单一,尤其是文化信息的社会化服务还不到位。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文化部信息化建设的基础较差,人才、资金、技术等配套支撑不到位;二是对信息化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认识不足,存在重开发轻维护、重技术轻数据、重成果轻管理,甚至存在个别工程盲目上马、半途而废的情况;三是信息化管理机制不健全,长期缺乏行业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和统一管理,尚未形成信息化科学发展的合理结构布局。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信息技术发展规律和国家信息化建设方针,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和战略部署,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科学发展,以信息技术促进文化功能的有效发挥。
1.统筹规划,科学发展。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文化部信息化建设,开展文化部信息化顶层设计,正确处理文化部信息化整体发展与局部建设、当前任务与远期目标、专项业务与整体布局、统一发展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尽量少走弯路,避免重复建设和铺张浪费。注重文化信息数据、基础环境和应用系统的资源整合,强化业务协同、互联互通,发挥整体优势,提高整体实效,避免自成体系、各自为战。开展信息化宏观战略、资源采集分类、业务流程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等课题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信息化发展体系,大力推动信息化与文化发展的高度融合与良性互动。
2.政府主导,共建共享。进一步加强政府对文化行业信息化建设的主导,有效提升文化行业管理和社会服务能力,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文化部信息化建设积极健康、稳步发展的良好局面。研究制定统一的信息化业务标准,打破壁垒限制,建立开放机制,实现地域之间、部门之间、业务系统之间的信息化共建与共享。
3.发挥实效,提升服务。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客观分析文化工作的业务流程和社会需求,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推动信息技术的应用与发展,将有限的资源切实使用在文化部信息化的关键环节和核心领域。坚持技术应用创新化、信息服务社会化。在确保涉密数据信息、工作秘密信息安全,保证资源采集单位、技术创新单位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解放思想、开拓思路,为社会公众提供全面的文化内容和快捷的产品服务,推进文化惠民建设。
1.95%以上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80%以上的地市级文化行政部门和70%以上的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设立或指定专门机构负责信息化工作,初步形成国家、省、地、县四级信息化工作管理与运行的畅通渠道。
2.国家文化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基本形成,现有业务和管理数据的覆盖率不低于90%。适合文化行政部门管理和社会公共服务的基础信息数据库群及数据综合管理与交换平台初步建成。
3.搭建起文化部信息化综合运行管理平台,信息技术在文化资源调查评价、文化行业管理和文化社会化服务中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基本实现文化部系统的政务办公自动化运行管理,信息化的技术支撑优势初步显现。
4.基本形成系统开发、资源建设、运行管理、应用服务等文化部信息化技术标准体系和机房、网络、数据、安全、培训等工作管理规范体系。完成文化部系统重要信息系统的等级测评和安全建设整改工作。
5.信息化人才技术培训、业务交流合作等基础性工作纳入各部门日常工作范畴,文化部信息化工作水平有较大提高。
1.文化信息化工作全面展开,科学规范的文化部信息化管理与运行体系基本建立,综合信息基础设施基本普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显著提升,信息安全保障水平大幅提高,行业信息化建设进入国内先进行列。
2.可持续利用和动态更新的文化信息资源库初步建成,信息资源的整理与开发达到较高水平。
3.以国家文化数据中心为核心的国家、省、市、县四级网络交换、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体系基本建立。
4.完成政务、资讯和服务的多平台建设,实现文化行业管理和服务方式的转变,文化信息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牢牢把握电子政务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紧密围绕文化部的各项行政职能和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实际需要,建立起体系完整、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应用便捷、安全可靠、服务高效的文化电子政务体系。
1.分析发展需求,科学设计系统。科学分析文化电子政务的基本需求和存在问题,合理规划设计国家层面和不同地区电子政务的发展模式。综合考虑网络运行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业务应用体系、安全保障体系等各个组成部分的特点,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要求,科学合理设计、开发具体的业务应用和管理系统,保证文化电子政务系统的有机集成与高效运作。
2.完善基础支撑,提供安全保障。研究制定文化电子政务各项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推进等级保护工作,建立文化电子政务的安全防护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 建立覆盖国家、省、地、县四级的文化部电子政务网络体系。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建立安全稳定的文化部业务办公网;充分利用文化部已有网络专线、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和国家公共通信资源等,构建文化业务信息专网;通过互联网建立开放的政务信息外网。
建设部、省两级数据中心,满足政务管理对基础数据、业务数据和管理数据的应用支撑需求。加强网络、机房、数据、应用系统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建设,保障文化电子政务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3.部署业务应用,提升政府效能。系统分析各项文化业务需求,打造标准统一的文化电子政务业务应用模式。在充分整合文化资源的基础上,梳理并适应核心业务工作需要,研发建设文化部业务综合管理系统,部署行政审批、业务监管、统计分析等各类业务应用,改善文化业务管理,提高文化行业监管和应急保障能力,依法开展网络文化市场管理,形成网络互联、信息互通、管理统筹、业务协同、资源共享、服务一体的文化电子政务运行体系,提升文化行政部门的综合服务效能,为文化部履行职能提供技术支撑。
寓管理于服务,打造服务型政府,提供多样化的文化政务信息服务。依托电子政务网络体系,优化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以门户网站为核心,完善文化部政府网站群体系构架,围绕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政民互动的主体功能,构建文化政务资源共享和网站群整体发展的基础格局。优化政务信息发布方式,突出关注热点、体现政民互动,加强移动互联、流媒体等新技术应用,提高信息发布的数量、质量和效率,为社会公众和企事业单位提供全流程、全天候、人性化的网上办事和资料查询服务。
依照《“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对“文化信息资源库”的建设要求,全面开展文化信息资源库建设,推动文化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开发利用。
1.研究基础标准,规划建设模式。开展文化资源元数据、信息目录体系和数据交换体系等各项技术标准研究,从部、省两级科学合理规划文化数据资源的建设目标、内容、工作重点、实现方式等,统一标准、加强协作,做好全国文化数据资源的有效整合、统一管理和交换共享的前期基础性工作。
2.采用多种方式,广开数据渠道。统筹考虑基础数据、业务数据和管理数据三类数据源,广泛开展普查、基础统计等工作,多种渠道充实、丰富文化信息资源。依托重点工作,采集业务数据;结合行政管理,积累管理数据;围绕课题项目,丰富专题数据;整理资料档案,实现文本数字化;搭建共享平台,探索交换模式;加强国际交流,扩充数据来源;创新采集模式,探索资源采集的社会化途径。
3.科学统筹设计,加强数据管理。综合考虑文化资源数据建设所必要的政策、机制和管理手段,落实基础环境搭建、运行体系建设、关键技术研究等具体措施。加强国家文化数据中心建设,逐步推进省级文化数据中心和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实现部、省两级数据大集中,强化数据备份,保障数据安全,形成统分结合、运维有序的文化数据运行管理格局。
4.深度开发资源,保障社会供给。汇总宏观调控、资源监管、形势分析、辅助决策支持和社会化信息服务所需的各类文化数据,科学评价和发挥文化数据资源价值,广泛、深度开发跨部门、跨行业、高广度、精深度的资源产品,提供浏览、查询、可视化、互动性的数据资源服务,综合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处理等新技术,有效保障社会文化资源的需求供给。
充分发挥文化信息资源在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研究信息服务需求,提供信息服务内容,拓宽信息服务渠道,提高文化信息供给能力。
1.扩充服务内容,推动共享交换。结合文化资源数字化建设,不断丰富和扩充研究应用、决策支持、公众查询等各类文化信息的内容。促进网络互联互通、业务协同管理和资源共享应用。大力推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文化信息共享交换,扩大信息共享覆盖面,提高信息共享服务成效,为广大社会公众提供全面、权威、便捷、高效的文化信息服务。
2.搭建服务平台,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数据采集、管理、分析、发布的技术手段,提高多网络渠道中文化信息服务的数量和质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基于传统互联网和移动新媒体等不同传播载体,面向不同类型、不同层面的社会需求,搭建技术创新、门类齐全、特色鲜明的文化信息共享发布与应用服务的专业化工作平台,部署文化产业信息服务和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系统,全面提供文化信息资源服务。以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重点提高政府网站群的信息服务能力。
3.加强产品研发,推动产业发展。汇总分析各级各类文化数据资源,深入研究社会现象与文化发展趋势,进一步推动公共数字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加强数字文化内容产品和服务开发,建立数字内容生产、转换、加工和投送的专业渠道,开发推广为行政管理、行业研究和社会公众普遍认可的信息消费内容产品。针对不同需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提供文化信息产品和服务。广泛开展跨部门、跨行业合作,推动文化信息服务的产业化与集群化发展。
建立健全信息化组织机构并切实发挥工作职能。文化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文化部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与重大决策;文化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切实承担起信息化的日常工作。各地文化行政部门也要设立或指定相应的机构负责信息化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 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和我国文化工作的总体部署,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统筹文化部信息化建设。加强文化部与各地文化厅局的联络沟通与统筹协调,打破网络联接、数据管理、应用服务、安全保障等系统建设中的条块分割,消除地域、专业和部门间的信息孤岛。
(三)完善规章制度 规范梳理文化部信息化建设工作流程,制定完善文化部信息化的规范和标准。制定信息化工作指南,建立健全网络运行、数据管理、信息发布、系统开发等业务工作制度,加强管理监督和绩效考评。文化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
(四)加大资金投入 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既要保障已建项目的运维资金支持,也要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信息化建设,扩大文化部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来源。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落后地区的扶持力度。加强信息化建设的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注重人才培养 建立人才培养制度,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广开人才培养渠道。加强对文化从业人员的信息化基本技能培训,全面提升文化从业人员的信息化素质;加强信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建立一支技术精、能力强、作风正的信息化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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