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 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 补助除外
主要是确认递延收益摊销 5,613,745.30元,安商育 商补助3,518,300元,经 信委高质量专项资金项目 2,150,000.00元等。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上海弘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弘尚科创增强三期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前十名股东中,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电 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通过GUOTAI JUNAN SECURITIES (HONGKONG) LIMITED持有海立 B股 27,407,225股,与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为一致行动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香港格力电器销 售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 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 (如有)
前十名股东中,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参与融资融券、转融 通业务;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88,524,064股, 另有1,699,100股用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该部分股份所有 权未发生转移。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9.72%,主要得益于公司主要产品转子式压缩机、新能源车用电动压缩机等销量同比较大增长;并正加快推进海立马瑞利改革整合,盈利能力改善;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亏2,079万元。同时,公司持续推动新能源业务市场拓展,报告期内新能源车用电动压缩机、新能源车热泵空调等产品获得吉利、东风岚图、比亚迪、集度、日产等客户多款车型新定点,并获得易捷特等客户新量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