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意强也告诉记者,搬运空调过程存在一个“加氟”的过程。要先收集制冷剂,再添加制冷剂,这个过程做不好很可能影响空调工作效果。
采访中,美的空调的售后人员还告诉记者,他们的拆装价格都是明码标价的,不同机型拆装价格不同。比如,功率为2P的普通挂机的拆装价格是230元,环保机为290元。记者同样联系了一家名为“乐万家”的空调维修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找他们搬运,一般的机器统一只要一百多元。
许意强认为,一定要界定好包修的范围:“空调厂家是对产品的质量进行包修,而不是对产品的安装服务质量进行包修,这是两个概念。就搬运空调行为本身来说,仅仅是对空调进行了拆卸移动,而没有对机器进行拆解。有些毛病就不是拆装造成的,比如压缩机出现了问题,这个可能就不是移动机器造成的。”
“空调又不是一种安装一次就永远不能移动的产品。如果你找的是有资质的空调维修安装公司,而且没有造成损坏,空调厂商是没有理由不包修的。而且,拆装空调是收费的,一旦涉及到收费问题,那消费者就应该是有选择的。格力等厂家一律不包修的做法其实是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许意强补充道。
据悉,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家用空调器整机包修一年,主要零部件包修三年。”2005年1月1日起,格力家用空调器产品一律执行整机(含所有零部件)免费包修6年的售后服务新标准,目前其他空调厂家的包修标准也基本做到了和格力一致。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副教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家吴景明也认为:“如果你不让消费者选择别的拆装团队,那么拆装应该是免费的。如果拆装是收费的,就不能限制消费者选择其他团队,否则就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按照《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以及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不实行三包。拆装过程中造成了人为损害,不包修是可以接受的,因为其他类型的人为损害也不在包修范围的。但是,如果选择了其他搬运团队,没有对机器内部造成损害,厂家应该继续包修。”
“法律上并不禁止格式条款,但是格式条款的指定要公平合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如果商家能证明是其他搬迁团队造成的质量故障,可以不包修,否则的话就没有理由不包修。”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也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盈科律师事务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专业委员会主任王俊林甚至认为,包括格力空调在内的5家厂商的做法还有可能涉嫌不正当竞争中的搭售。因为空调厂商自己提供拆装团队,并纳入到了自己的业务内,并附加了不合理的条件,就排除了其他对手介入到它的空调品牌进行售后服务的可能。
王俊林建议,遇到这种情况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向工商部门投诉,由工商部门对空调厂商的行为进行认定。(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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