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院子里施工作业,好端端的大树怎么会突然倾倒砸中我们家!”近日,家住新建路西段18号院的多位居民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大树倾倒砸中家中后,他们联系物业以及施工方,没人出面解决。
小区2号楼2单元4楼居民刘先生说,6月26日,院子里的大松树突然砸到他家窗户,导致窗框以及空调支架受损,后续花费700多元更换维修。“我们小区是老旧小区,住了这么多年都没发生大风把大树刮倒砸中居民家的事,原因就是小区近期改造施工,施工方在挖土方时将大树的根部损伤,导致树的稳定性降低,再加上6月26日那天刮大风,大树才会倒!”
“你看看,施工中机械把树根都挖成什么样了!对大树也没有防护措施”小区1号楼2单元5楼居民郭先生一边向记者出示他拍摄的树根受损的照片,一边介绍自家受损的情况,7月20日,大树砸到了他家阳台,导致窗框、吊顶和抽油烟机受损严重。为此他花费4000多元更换维修。“我们2号楼还在施工,院子里还有大树,我现在最担心的是后续会不会还收到损害,太不安全了!”
记者来到小区内看到,1号楼施工基本结束,地面已经硬化完毕,行人正常行走,空旷地也没有大树,但2号楼前仍在施工,楼前仍保留有一棵松树。
“因为涉及的有四户,事发后,我们找到物业和施工方,但是他们都说责任不在他们,他们不管。”郭先生说,6月26日第一次发生大树砸中居民家的事情后,物业和小区临时党支部上报相关单位,发通知告知业主并砍伐了有安全隐患的树木,但是到了7月20日却再次发生同类型事件。“我觉得他们就没有尽职尽责,有安全隐患的树木砍了,为啥又发生大树倾倒砸中居民家的事情!”
之后,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宝鸡市蓝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大门紧锁,敲门无人回应,记者拨打物业负责人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随后,记者联系到施工方——中建远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是我们把树挖倒的,是大风刮倒的,和我们没有关系!”项目负责人李经理说,事发后,他们和小区物业以及小区党支部都说过这件事,不是他们的责任。
当日,记者和当事人一起来到所辖社区——新宝路社区。社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居民家中受损产生的费用问题,他们将物业、居民、施工方叫到一起进行了调解,但是没结果,社区的意见是走法律程序解决。“社区之前就给物业说过尽早妥善处理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木,没想到接连发生这样的事,接下来,社区会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让物业重视此事,将安全隐患降到最低。”
针对此事,记者还咨询了律师。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如着实存在树根被挖受损倾倒但未采取安全保障措施,致业主房屋受损的。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对施工范围内可能性隐患进行预防,物业作为委托方,对于公共范围内的施工安全负有注意义务,若二者均未采取措施,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物业和施工方均负有责任。
赵良善建议,物业、施工方尽量与业主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物业和施工方拒赔的,业主可将物业和施工方告上法庭,诉请赔付误工费、财产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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