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弄堂4号、西弄堂19号、西弄堂23号(西弄堂15号)、西弄堂35号、西弄堂50号、西弄堂56号、牛场头23号、牛场头37号、牛场头45号(牛场头16号)、牛场头49号。
该项目共计征收10户,总计约5007平方米。其中住宅10户,面积约5007平方米(含未经登记建筑面积)。
被征收住宅房屋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以下的,每户按500元发放;4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20平方米(不足20平方米按20平方米计算),增加100元搬迁补偿费,但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偿费,以被征收住宅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计算,按每平方米每月14元发放。发放中每户每月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发放。
对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一次性支付六个月临时安置补偿费。
对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的,临时安置补偿费发放至以书面通知的入户安置时间为止。延长过渡期限的,仍按原标准发放临时安置补偿费。
被征收人的电话移机费、宽带上网初装费和原水、电增容费、管道煤气气源建设费及安装费、有线电视原装费用按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予以补偿。
太阳能热水器移装按每台500元补偿(含材料损耗费)、空调移机费用按每台400元补偿(含材料损耗费)。
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奖励期限内签约并搬迁完毕的给予20000元奖励。
被征收人在征收奖励期限内搬迁的,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偿费每户每月每平方米增加10元,增加后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发放。
本项目提供长江花园、虎池苑等小区作为产权调换房屋。在征收过程中如有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再行调整。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和被征收房屋价值在同一评估时点分别计算价格后,结清差价。
建新村28号、建新村33号(上述门牌如有出入,以征收确定的实际范围为准)。
4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20平方米(不足20平方米按20平方米计算),增加100元征收补助费,但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偿费,以被征收住宅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计算,按每平方米每月14元发放。发放中每户每月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发放。
对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一次性支付六个月临时安置补偿费。
对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的,临时安置补偿费发放至以书面通知的入户安置时间为止。延长过渡期限的,仍按原标准发放临时安置补偿费。
被征收人的电话移机费、宽带上网初装费和原水、电增容费、管道煤气气源建设费及安装费、有线电视原装费用按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予以补偿。
太阳能热水器移装按每台500元补偿(含材料损耗费)、空调移机费用按每台400元补偿(含材料损耗费)。
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奖励期限内签约并搬迁完毕的给予20000元奖励。
被征收人在征收奖励期限内搬迁的,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偿费每户每月每平方米增加10元,增加后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发放。
本项目提供长江花园、虎池苑等小区作为产权调换房屋。在征收过程中如有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再行调整。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和被征收房屋价值在同一评估时点分别计算价格后,结清差价。
4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40平方米(不足40平方米按40平方米计算),增加500元搬迁补偿费。
对设备、设施搬迁补偿费难以协商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予以确定。
(1)征收商业用房,造成停产、停业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0元给予一次性补偿。
(2)征收非商业用房,造成停产、停业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0元给予一次性补偿。
(3)若被征收人不选择上述(1)、(2)标准补偿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三年的年平均效益确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不满三年的,按照实际年限折算年平均效益确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计算年平均效益应当结合纳税情况,以会计核算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期限为半年。
被征收人的电话移机费、宽带上网初装费和原水、电增容费、管道煤气气源建设费及安装费、有线电视原装费用按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予以补偿。太阳能热水器移装按每台500元补偿(含材料损耗费)、空调移机费用按每台400元补偿(含材料损耗费)。
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奖励期限内签约并搬迁完毕的给予20000元奖励。
多年生林木,可移植的尽量移植,由征地单位按实际工作量补偿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杂生树木原则上不予补偿,荒芜土地和无青苗土地不予补偿。
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横锦村1组1.5925公顷,其中耕地0.1873公顷。
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方案征求意见截止2019年12月6日前。
安置房屋(小区名称暂定为宝南花园)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基数为19410元/㎡。
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认定主房市场评估值+附房重置评估值+装修及附着物评估值+临时安置补偿费+搬迁补偿费+移装固定设施补偿费+奖励费等。
以被征收户的安置面积(照顾面积、增购面积除外)计算,按每平方每月14元发放。过渡期限自被征收人交房之日起,至安置房交付之日(以交房单日期为准)延长三个月。
本项目签约期限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2个月,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的,奖励每户2万元。
本项目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小区位于迎春路东侧、石湖东路北侧(小区名称暂定为宝南花园)。安置房屋套型、数量、面积、分布、择房要求及楼层调节系数在征收现场公布。
原有主房三楼三底及以上的或三间平房及以上的,每户安置基准面积240㎡,另可照顾安置40㎡。
也可按每户人均40㎡+独生子女照顾40㎡计安置标准面积,在此基础上照顾安置40㎡,5人以上户(含5人)另可增购40平方米。
增购面积结算价格为2200元/㎡。四世同堂增加的20㎡结算价格为6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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