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余姚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售楼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售楼处内有4台人脸抓拍机(摄像头),前台桌上有1台认证一体机,机房内有人脸识别系统的后台设备。
经查,当事人为确认客户是否系分销商介绍而来,未经客户同意,利用人脸识别系统随机抓拍、储存售楼处到访人员的人脸生物识别信息,据此向分销商结算佣金。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的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行为。最终被处以:责令改正,罚款250000元。
2021年6月,市场监管部门接到群众投诉,称其在三七市镇杨梅市场内买到的杨梅斤两不对。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
经查,投诉人王某在市场内购买了一筐杨梅,摊位电子秤显示为8.66千克,杨梅价格为每斤12元,去掉零头后,共支付了200元,而他将买到的杨梅拿到市场公平秤处复秤,复秤重量仅为6千克,同一筐杨梅分量差了2.66千克,骗秤超30%。
经现场快速调解后,杨梅摊摊主向王某赔付了500元,执法人员对作弊电子秤予以暂扣。同时,执法人员检查涉事的电子秤,未发现强制检定合格标志,杨梅摊主涉嫌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被立案调查。
消费者卢女士于2021年9月在余姚某电器公司购买了一套格力中央空调,支付货款25700元,安装后发现空调内外机上条码模糊、部分损毁,且无法享受格力公司的官方售后服务,遂向市消保委投诉,要求赔偿。
考虑到商品货值较大,鉴定较为专业,工作人员立即发函至生产厂家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对卢女士购买的中央空调进行鉴定以便进行调解。
2021年12月6日,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一份产品鉴定说明,鉴定结论为:非原装正品,是被改造过的产品。经消保委和法院调解,被诉方一次性赔偿卢女士6.3万元,同时被诉方因销售不合格空调被阳明市场监管所立案调查。
2021年5月6日,旅游巡回法庭接到投诉咨询,有市民通过2020年淘宝双十一活动,以1288元的价格购买了余姚市鹿亭乡某网红民宿酒店的消费券,此番想要预约入住6月11日晚上的房间,酒店方面给予的答复是6月11日是端午节前一天晚上,属于消费券提示关于“节假日期间”禁止使用的范围。对此解释,消费者无法认可。经过多轮协调,酒店与消费者达成一致,作退款处理。
旅游巡回法庭为此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要求规范商家售卖的消费券上关于“节假日禁止使用”的提示,不得随意行使最终解释权,损害消费者权益。同时,旅游巡回法庭向全市旅游商家、星级酒店发出倡议书,倡导诚信经营,共同维护余姚旅游美好形象。
2020年9月,市场监管部门接市民举报,反映某管业有限公司在天猫涉嫌销售不合格流量可调式减压阀,要求查处。
余姚市市场监管局立即对当事人委托慈溪两家单位生产的12300只家用液化气减压阀及1260只中压阀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均为不合格。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及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被处以: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没收中压阀1253个,减压阀12286个;罚款344520元。
小陈是一名大学生,2018年开始在余姚某健身房锻炼减肥,个别教练就以朋友的名义要求小陈帮忙买课来完成业绩,可小陈因刚参加工作,根本没有能力支付。意想不到的是,教练竟然在健身房内引导小陈办信用卡,以信用消费的方式购课,当信用卡额度不够时,还让小陈网贷购课,前后一共购买私教课12万元,债务爆发时小陈的债务已达到50万元。
小陈的父母都是农民,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巨额债务,只能把多年的积蓄加上亲戚朋友的借款先还了进去。可当小陈找健身房要求退还剩余私教课价款时却遭到了拒绝。父母因为这个事,多次被送进医院,差点家毁人亡。
2021年6月,经消保委与法院多次调处达成协议并作出司法确认,强制执行后为消费者挽回损失53000元。
2020年5月,78岁的施大妈经同学介绍来到余姚城区某足浴养生会所消费,销售人员不仅讲解项目的功效,还宣称有不少老年人在店内消费。施大妈盘算了一笔账,花钱养生保健可以让自己少生病少去医院,生病去医院还要吃苦受罪,不如就在店里养生保健,前前后后一共充值了53000多元。可没想到施大妈多次按摩后,身体出现了疼痛、头晕、眼花等症状,无法再继续坚持养生保健,要求退余款35000元却遭到了拒绝。
2021年3月,消保委组织双方协商,商家认为,消费者充值后享受了最优惠的消费价格,退款时不应该再享受最优惠价格,而是应按照服务的原价结算,考虑到施大妈的特殊性,可以帮其免除剩余耗材的费用5000多元,可退29000元。
工作人员认为,老人在消费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解除合同属于合理诉求,不得减少已承诺的优惠,最终商家同意退款35000元。
2021年6月,方大伯向消保委反映,他在手机上百度搜索关键词“余姚大金中央空调维修”后,拨打了页面上显示的一个400电话,维修师傅上门修了主板,加了氟利昂,一共收费1000元。临走前,叮嘱他,“不要马上调试空调,等室外温度高了以后再调试”。
几天后方大伯调试空调,发现空调根本不能正常运转。经专业人员检测,空调主板已被修坏,且根本没有加注氟利昂,甚至连加注氟利昂的盖子都没有打开过。显然,方大伯遇上了冒充官方售后服务的“李鬼”。知道事情真相后,他联系对方要求退款,可对方一口咬定已完成维修,拒绝退款。
消保委工作人员根据方大伯的描述,经过仔细研究和分析,发现这并不是该品牌空调的官方售后网站,而是一个承接各类家电维修的网站,输入任何家电的品牌或故障,都可能会跳出该网页。
工作人员还发现百度平台有一个赔付保障机制,其中一个条款就是:消费者遇到诈骗遭受直接经济损失的,生活消费类能够给予全额保障。于是,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百度客服,一星期后方大伯收到了百度的赔款。
2021年7月,余姚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方先生反映,称因台风阳台漏水,他通过某新闻网页中显示的“本地专业防水补漏”广告,找了一家补漏公司,又根据广告链接的提示填写了基本情况。不久,一位客服联系了他,手机号码显示为本地,可到现场后,来的却是外地人。经过一番勘察,施工师傅表示需要注胶填漏,防水材料单价为128元/斤,用量估计在3至5斤。方先生考虑到补漏成本不超过1000元,就同意由该施工人员当场开展注胶作业。没想到实际结算共使用了47斤防水材料,花费了6000元。
经查,这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型消费陷阱,每年都有消费者反映受骗。通过多位受害消费者的描述,上门施工人员就是以前街上开着面包车挂着“专业防水补漏”牌子的流动施工队,现在已从线下转为线上。他们多渠道投放广告,打着本地、专业、黑科技等幌子,吸引消费者咨询。现场以低价、保质引诱消费者下单,实际结算远远超出预期,消费者迫于现场压力和安全考虑只能认栽,最终漏水问题依旧难以解决。
工作人员曾多次以消费者名义联系施工队,询问对方具体位置,当工作人员到达对方所说的位置时,附近根本就不存在这种店。
消费者郭女士在余姚某美容店办理了会员卡,她觉得服务人员态度和美容效果比较好,陆续充值了45000元。但是,最近一次美容过程中服务人员忘关紫外线灯,造成了郭女士身体、眼睛等部位损伤,郭女士先后3次去上海某医院治疗。后她与美容店交涉要求退费和赔偿未果。
2021年10月-12月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多次约双方进行调解沟通,双方一步步达成共识。最终,经营者谭女士退还美容服务卡全部余额3.5万元,赔偿医疗费1.2万元以及后续治疗费、误工费和交通费等其他费用1.9万元,合计退还和赔偿总金额6.6万元。
而该美容店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情况下给消费者提供相关服务,还被卫监部门处罚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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