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司法,恩泽天下”锦旗上闪烁着八个大字,表达着对法官和调解员的肯定与感激。
“这个案子不容易!”提起这个案件,法官和调解员李丹总是感慨万千,究竟中间发生了什么呢?
钟某某承租王某某(房主)的房屋并进行了装修。2019年9月,钟某某将该房屋转租给李某某并要求李某某支付房屋押金一万元,承诺房屋到期后退还。
达成合意后,李某某与王某某(房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三年,后经续租共租赁四年。房屋转租很顺利,三方都很满意。2022年,李某某退租,要求房主返还一万元押金,房主表示从钟某某处只收取了4000元房屋押金,故只能退还4000元。李某某遂将钟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还押金的差额6000元。
一审法院认为,房屋押金确为4000元,本案系不当得利纠纷。虽然,钟某某表示李某某支付的一万元除房屋押金外,还包括出让房屋承租机会、屋内装饰装修、剩余建材及空调设备等相应转让费用。但一审法院认为其收取的款项属于无合法根据获得的利益,应予返还,判决钟某某返还李某某6000元。钟某某对判决不服,上诉至大连中院。
二审主审法官大连中院民一庭法官综合分析该案后,认为一审法院查明事实准确,钟某某确实存在对6000元不当得利情形。但考虑到判决及后续执行效果,他认为调解的效果会更好。
“双方争议标的金额不大,如果选择调解也许能缓和双方矛盾,高效做到案结事了。”法官说。在积极征取双方调解意向后,该案按程序推送调解。
“钟某某转租前花费了装修费用并安装了空调,其不甘心自掏腰包为他人买单。对钟某某而言,一审判决于法有据且其并没有新证据,二审很难有新突破。对李某某而言,诉讼成本偏高,确然一审胜诉但如果钟某某不配合执行,可能会耗时很长。”李丹分析到。
调解有难度,但法官和调解员没有放弃。法官和李丹反复从法理、情理中分别作两位老师的工作。历时半个月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钟某某少退还部分金额,李某某拆卸屋内空调留用,大家各退一小步,了却心结。
就在一切准备就绪,马上签订调解协议时,房东王某某打来电话,其认为拆卸空调影响房屋原貌不同意拆除,调解再次陷入困境。
这时,李某某表示如果钟某某同意增加一部分退还金额,他愿意再退让一步,无需拆卸空调了。
在法官与李丹的反复调解下,最终钟某某与房东同意调解内容,法院立即出具调解确认书。钟某某当庭退还押金及其他款项7500元。
法官表示,因转租人和承租人之间未签订书面合同对案涉转款性质进行明确约定,容易在后续结算过程中引发纠纷,如果双方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款项的性质,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可能构成不当得利纠纷,收取的款项属于无合法根据获得的利益,应予返还。转租有风险,约定需明确。三方均明确各款项性质及内容,才可最大程度维护各方利益,降低误会、减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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