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故障要维修,为何要先与4S店签订一个协议,且协议明显属于霸王条款。”3月23日,刘先生拨打华商报-二三里资讯热线称,他在榆林凯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凯迪拉克4S店(以下简称:凯迪拉克4S店)遭遇了这样尴尬的一幕,且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障车辆在4S店已经放置了三个多月。
据刘先生讲,2020年12月20日,他准备驾车上班却发现车门无法打开,于是拨打了4S店的救援电线S店将车辆拉回店内称系电瓶亏电造成的,随后进行充电并进行了相关检测。“后来我把车开回家后,没有想到第二天车辆就又打不开了。”刘先生只好再次联系凯迪拉克4S店将车辆拉回进行检修。
经过多次检测,工作人员告诉他:“经过测量车辆有放电的情况,经过检查初步判断为底盘控制模块放电,随后向上汽通用TOL系统进行反馈,(1月))10日,经检查放电现象依旧,确定车辆存在放电现象,需更换底盘控制模块后进行观察。”
3月24日,华商报-二三里记者启动刘先生的车辆看到,仪表盘显示辆行驶里程1.7万km左右,仪表提示“维修,请速检修车辆”,因为在凯迪拉克4S店长时间停放,车辆上有一层厚厚的灰尘 。
本来以为是一个小事情,但是因刘先生的车辆电瓶已过质保期,凯迪拉克4S店提出要维修车辆,需要与4S店签订一项协议。然而看到协议的时候,刘先生认为这是个“霸王条款”,赶紧咨询自己的一个律师朋友,对方看完之后告诉他:“这个协议千万不能签。”
根据刘先生提供的协议内容第三条显示:甲方承诺在签署本协议后,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针对乙方及车辆生产商,或他们的股东、子公司、关联公司、供应商、经销商、投资人、继承人、受让人、雇员以及受理人(以下简称“免责方”)提出任何权力主张或者请求,也不得在任何场合采取任何形式或发表或实施任何对免责方不利的言论或者行为。
协议第四条称本协议签署后,若甲方或其他第三方就该车辆或者该起事件提出任何针对免责方的权利主张或者请求,导致免责方遭受损失或者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费用的支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回全部补偿金额,并要求甲方承担该损失和支出。
第五条称,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本协议或者任何其他与本协议相关的内容,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回全部补偿金额,并要求甲方承担有关损失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费用的支出)。
因双方迟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车辆一直停放在凯迪拉克4S店,2月27日,刘先生竟然收到一条短信,短信告知他:“如果确定维修,请于2月28日前来店办理维修手续,如果暂时没有维修计划,请于3月3日前带爱车回家,逾期我店不再无偿保管,同时保留追究停车费用及其他直接和间接损失的权力。”
“本来事情比较简单,但这么长时间店里都没有积极解决,且部分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弄的心情非常不愉快。”刘先生气愤的说,然而没有想到的是竟然还收到凯迪拉克4S店索要停车费的短信。
3月24日,华商报-二三里【小里帮忙】栏目来到榆林市汽车产业园凯迪拉克4S店,该店总经理王超了解情况后表示,对于给刘先生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因为协议是上汽通用提供的,他们也没有办法修改,且协议是针对此次维修才签订的。
“我们会协商的把车辆进行维修,至于协议会和上汽通用进行沟通。”王超表示,后续他们会和刘先生进行协商,尽快将此事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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