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家电维修须先出示价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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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0/31 22:11:13 |
今年,有媒体对家电维修小病大修、坐地起价等诸多问题进行曝光,呼吁明码标价,规范相关经营行为。近日,北京发布了《北京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
规定提出,收“上门费”必须提前主动告知消费者,经消费者确认后方可提供上门服务并收费;维修服务经营者应当如实介绍维修服务相关价格信息。通过网络方式提供家电维修服务的经营者应当通过网络页面,要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经营者提供上门维修服务的,维修人员应当在服务前主动向消费者出示与在其经营场所明码标价内容一致的价目表或价格手册等,以便于消费者选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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