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小刘反映:数月前,我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不慎进水。送至厂家开设的“金牌服务”维修中心检测并支付了200多元检测费。一周后,维修中心联系我说,主板烧毁,必须重新更换,但更换价竟高达4700元!犹豫再三,我没有更换,检测费只好白白浪费。数日后,得知另一家电脑维修站更换费用不到2000元。不久,获悉某维修站能对烧坏的主板精密焊接,不但质量保障,费用也便宜,便上门修理,维修费才500元,而电脑各项功能运转至今都很正常。
徐女士等多名消费者向市消保委反映,一家自称是“冰点制冷(上海)空调维修公司”(以下简称“冰点公司”)通过电话和网络发布信息,说它是众多知名品牌空调的特约维修部,能够提供上门修理空调的服务。消费者请其上门维修,但这个“冰点公司”不仅收费高,修理技术工低劣,付费修理后不久,空调便又出现相同故障,当再次报修时,其便拒绝上门。经消保委会同工商部门调查发现,这个“冰点公司”并未在本市登记注册,还涉嫌伪造证照、假冒品牌空调特约维修部、提供虚假地址。消保委在向公安部门反映情况的同时,通报了市通管局、市电信公司和114查询台等部门。
一位网友抱怨道:我家的LG洗衣机,买了两年了,什么毛病都没有。有一天突然不转了,由于在保修期内,便打电话给厂商。经多方联系,厂家维修人员终于上门来检查,可检查几分钟后称无法维修,“这款机器厂家已停产了,我们很难找到原厂出的配件,如果要修理只能找合适的替代配件,现在我们维修业务很多,您大概需要等一周时间才行。”这话说得理直气壮,无可奈何下度过了10多天用搓衣板的日子存在,才不得以维修!
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或“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情形的,都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上海市消保委认为,经营者在与消费者交易的过程中使用虚假企业名称和发布虚假广告是明显欺诈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严厉打击。
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家电维修时要注意以下问题:一是消费者要记得向维修站索取正规的检修报告,确保维修的每一环节都要有文字记录和签字确认;二是对更换的零部件,消费者要收回,便于发生纠纷后作为向工商等部门投诉的证据;三是尽量选择品牌专业修理商,消费者可拨打相关品牌售后服务热线进行查询;四是从明码标价、统一着装、实行“三包”等方面对修理商进行比较;五是要求修理商提供维修记录、开具正规发票并注意妥善保存;六是发现问题,及时投诉,以免此类问题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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