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服务委 家电以旧换新最高补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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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5/19 17:05:55 |
6月29日,记者从沈阳市服务委了解到,沈阳市正式实施家电以旧换新的时间从省政府批转具体实施方案之日算起,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有关人士说:“沈阳市相关细则,将根据省服务业委员会与相关部门研究制订后落实,不久后消费者就会享受新政策。 ”
有关人士解释,根据规定,此次列入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产品范围的品种有: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等共5类。补贴产品范围如需调整,由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家电以旧换新交售品种与购新品种不要求对应。
家电以旧换新购买补贴: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根据政策规定,购买人交售旧家电,从回收企业取得国家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购买人凭凭证购买新家电时直接申报家电补贴,由销售企业代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当场兑付补贴资金。
交售旧家电后如何享受以旧换新补贴?有关人士说,首先,出示凭证:在交售旧家电后,在中标销售企业挑选新家电,选好后向销售企业出示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其次,填写申报表:销售企业打印《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并指导顾客在表上签字。最后,补贴成交:按销售价格10%在销售时给顾客进行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规定上限,并由销售企业复印发票留存。
针对公众普遍担心的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中新家电的质量保障问题,有关人士解释,主要通过3种方式严把质量关: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采取市场随机抽样等跟踪调查方式,确保家电产品安全可靠;二是严查各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借家电以旧换新之名制假制劣、翻新废旧家电产品、坑害消费者等违法行为;三是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12365举报投诉快速处置系统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对以旧换新家电产品的申诉举报。
有关人士解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省承担以旧换新工作任务的家电销售企业和家电回收企业由省服务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企业向市、县(区)服务业主管部门申请备案销售网点、回收网点。将通过家电以旧换新网、省政府采购网、辽宁省服务业网刊登中标家电销售、回收企业的名单和联系方式,并制作统一规格的“家电以旧换新指定店”标示牌悬挂在网点,以向消费者明示。拆解处理企业由省环保部门从现有拆解处理企业中筛选并报省政府批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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