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报价包括设备费、安装费、运输费、辅材费、人工费、调试费、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发生是所有费用。
四、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五、报价文件的组成:①法人委托书;②报价表;③质保承诺书;④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上述①—④项须密封在一起,并在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
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质量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拆封)、未使用过的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原装合格正品。
(2)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修,成交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维修通知后,供应商到达现场不超过4小时,一般质量问题在24小时内负责修复,确保不影响用户单位实际使用。供应商超时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处理故障,每次罚500元扣款。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
4.交货、安装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将货物运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在指定位置安装,确保正常使用。
(2)所提供商品必须为原厂正品,提供原厂发货单,供应商在供货时提供质保承诺书盖供货商公章。
(3)具体供货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采购数量发生变化,供应商须无条件满足采购人需求,确保供货质量并及时供货;结算时按采购人确认的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单价不变。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原件无需提交)邮寄(只接收顺丰)至规定接收地点。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2024年06月05日09:00前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接收地点:启东市政府18楼1811办公室(启东市世纪大道1288号),接收联系人:蒋女士,联系电话。
友情提醒:拒绝接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的投标文件,上述情况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5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总价的为无效报价。
2.投标报价包括设备费、安装费、运输费、辅材费、人工费、调试费、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发生是所有费用。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供货、安装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减少供货项目,不得降低安装质量。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合同签订后,货物运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无故障运行一个月后全额付款(不计利息)。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十二、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价最低者成交。若总报价最低者有相同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地址:特授权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海事边检大楼空调维修2024#项目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投标报价包括设备费、安装费、运输费、辅材费、人工费、调试费、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更换后的压缩机、变频板质保半年。供应商在供货时须提供原厂新机的证明。
1.我方承诺对本项目更换后的压缩机、变频板提供半年的全免费质保(配件+人工)。
2.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我方应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
3.质保期内,我方应免费维修,我方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维修通知后,我方到达现场不超过4小时,一般质量问题在24小时内负责修复,确保不影响用户单位实际使用。我方超时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处理故障,每次罚500元扣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海事边检大楼空调维修2024#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经过评委的严格审核评定,确定(乙方)为本次成交供应商。现就本次供货事宜订立如下合同:
具体供货量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采购数量发生变化,乙方须无条件满足甲方需求,确保供货质量并及时供货;结算时按甲方确认的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单价不变。
合同总价包括设备费、安装费、运输费、辅材费、人工费、调试费、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发生是所有费用。
2.交货、安装地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地点,在指定位置安装,确保正常使用。
1.产品必须是全新(未拆封)、未使用过的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原装合格正品。
3.质保期内,乙方应免费维修,乙方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维修通知后,乙方到达现场不超过4小时,一般质量问题在24小时内负责修复,确保不影响用户单位实际使用。乙方超时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处理故障,每次罚500元扣款。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应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
五、结算方式和期限:合同签订后,货物运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无故障运行一个月后全额付款(不计利息)。
⒈ 如乙方不能按期供货、安装,视为不能响应采购文件需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⒉ 乙方交付的货物时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再次供货,逾期供货或再次提交的货物质量仍不符合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所提供商品必须为原厂正品,必须提供原厂发货单。乙方在供货时提供质保承诺书盖乙方公章。
3.供、需双方如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有权鉴定部门的质量鉴定结果为准,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保修或后续(售后)服务,则甲方有权另行聘请其他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及后续服务,所支出的合理的维修和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对甲方提出货物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供、需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启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订并加盖公章(同时双方应加盖骑缝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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