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早期建筑-锻造厂保护修缮工程-中央空调采购安装(三次)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锻造(吉林)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1招标货物名称: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早期建筑-锻造厂保护修缮工程-中央空调采购安装(三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交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2年1月1日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具体要求如下:
5) 资产负债表为当年12月31日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报表;
3.1.3业绩要求:提交合同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至文件开标当日的3个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3)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标的物、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5)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5万元人民币(不可以是总项目的价格),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或合同中未能体现总多联机空调设备金额,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不低于35万元人民币的用于设备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或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
3.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与。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需要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8日23时00分至2023年9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4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9时00分,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文件信息。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等。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