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思极恐!”浙江杭州,家住某小区的王女士家中的空调突然坏了,随后王女士便拨打了官方客服电话要求维修,但是前后共过来两拨人要给王女士家的空调维修,王女士立即警觉起来。
据悉,王女士家的这台空调是十几年前安装的,一直用到现在第一次出现毛病,由于当时天气比较炎热,王女士便立即拨打官方客服电话要求派人过来维修,但客服说维修师傅已经下班了,需要等到明天才能派人维修。
就当王女士以为当晚没有空调可以使用的时候,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电话那头表明是空调维修师傅,如果王女士在家便可以过去维修,王女士以为客服通知到了维修师傅,维修师傅出于好心加班工作。
不一会儿,便有人到王女士家维修空调,经过他们检查后,说空调坏掉的原因是没有氟利昂后控制器烧掉了,需要更换一个控制器加一些氟利昂,加上维修费,要收王女士5716元。
当王女士付过钱之后,空调没一会儿就被修好了,王女士检查了一番,确实恢复了制冷功效。
万万没想到的是,第二天王女士接到了一个固定电话,对方声称是空调公司的售后维修师傅,现在准备上门维修,王女士一听就愣了,说昨天晚上已经派人过来维修了,但对方却说没有派人。
先后两次维修电话引起王女士的警觉,王女士又给官方客服打了电话,客服表示今天打电话的才是他们的售后维修。
但是为了保险起见,王女士让空调售后的维修师傅上门检查了一下空调,售后师傅检查后说空调的传感器坏了,更换也就几百块钱,即便控制器坏了也只收2800元,其他不收费用。不过前一拨人确实把空调给修好了,但是对方更换的传感器价格不超过500元。
王女士将开有5716元的收据拿给售后师傅看,售后师傅表示他们不会开这种收据,王女士查了下收据上公司的名称,但并未查到该公司。至此,王女士才发现上当受骗。
1、有网友表示,第一拨维修人员在维修空调时对王女士存在欺诈行为,利用王女士不懂空调索要高额的维修费,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王女士可向第一拨维修人员要求退一赔三的赔偿。
2、但有的网友却认为,第一拨维修人员的行为明显属于诈骗,应当负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第一拨人冒充维修师傅,将空调传感器坏了的事实隐瞒下来,让王女士误认为是控制器坏了需要更换,骗取5716元钱,并且从第一拨人给王女士开具的收据可知,对方留下的公司印章、名称均是假的,可见是有备而来,涉嫌诈骗罪。
关于量刑问题,则需要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诈骗5716元属于数额较大的情节,故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第一拨人能冒充维修人员上门,说明王女士的个人信息已经泄露,对于泄露人员和获得王女士信息的第一拨维修人员还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应根据《刑法》第253条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相关人员定罪论处。
当空调消费市场从增量走向存量,对于众多家电企业来说,商业机会的突破口不能只盯着家庭消费市场,还应该多关注商用市场,比如中小学校。
疫情导致的不确定性、房地产的颓势、没钱的裤腰带,使得空调产业进入“冷年”,地缘政治造成的原材料价格上涨,更是给了空调产业当头一棒。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GB/T7725-2022《房间空气调节器》(以下简称空调性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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