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女房东把房子租给一个帅小伙,但小伙提前退租,女房东扣下6000元的押金,一分不退!小伙气炸了,说6000元是自己2个月的工资,能不能多少退点?但女房东坚决不退,小伙为了出气,破坏装修,让女房东损失10多万,后悔莫及!
秦女士早些年就买了房,只是一直没人住,所以她把这套房子租了出去。后来有个小伙子给秦小姐打了电话要租房,秦小姐觉得他斯斯文文的,很有礼貌。
在她看来,像这样的人,应该会很珍惜自己的房子的,所以她和小伙子签订了协议,让小伙子交了6000块钱的押金。
没过多久,她房间里的空调就开始漏水了,小伙将这件事告诉了秦小姐,让她去找人修理。可是秦女士认为这是小伙子搞坏的,让小伙子再买一台新的来装。
小伙子觉得很冤枉,这次的空调出了问题,本来是秦女士要修的,结果她倒打一耙,还要让租客掏腰包换一台,小伙子心里很不是滋味,不过也就没和她一般见识。
没过多久,家里的几台电器又出了问题,可秦女士根本就不管,小伙子无奈之下,只好自己出钱来修理,虽然没花多少钱,但小伙子对秦女士的印象却很差。
因为租期还没到期,小伙子工作调动了,工作地点和他租住的地方有一段距离,再加上对秦女士的印象很差,所以小伙子选择了退租。
在跟秦小姐谈起退房的事情的时候,秦小姐说,如果提前退房的线元的押金是不会退还的。
小伙子一想,自己一个月只有三千块工资,这六千块的押金,就要花掉他两个月的血汗钱,心里很不是滋味。
本来合同上是不会扣除6000块钱的,但秦女士却说,这6000块钱里,还包括了男孩搞坏的电器钱。
小伙子很不甘心,他花了那么多钱修电器,也没有找秦女士要钱,还被扣了一大笔钱,他跟秦女士说了好几次,秦女士都不肯退钱,后来小伙子的所作所为,让秦女士很是后悔。
两人还没商量好怎么退房的时候,那个小伙子就给秦女士打来了电话,说自己已经搬走了,东西已经搬空,不想再住在这里了。
秦女士一接到电话,就急匆匆的赶了过去,准备去收房。可是在门外就听到哗啦啦的水声,秦女士急了,连忙跑过去开门,结果发现锁眼被粘上了,秦女士使劲拧了几下,还是没拧开,无奈只好叫来了开锁师傅。
秦女士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木质的地板,家具的边角,都被水打湿了,墙壁,天花板,还有衣柜,也都被打湿了。厨房里堆满了垃圾,散发着一股难闻的味道。
秦女士看着自己的新家破败不堪,立即给小伙子打了电话,控诉小伙子的行为,不仅破坏了自己的家,还在房子里放了水,把楼下的天花板都给淹了,这可是十万多块钱的损失。
小伙子说,他已经不住在这里了,这件事情与他无关,六千块钱的押金,足以弥补损失。
秦女士一听对方说出了6000块钱的押金,立刻就答应了把押金还给小伙,不过她要对方把房子恢复原状。还没等两人商量完,小伙子就把电话给挂了。
(本案例根据真实案件改编,不是时事新闻,部分内容在不改变原事实的基础上有改动,请勿对号入座。)
一、小伙子租房的这一段时间,家里的家具和电器出了问题,能不能找房东维修?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所以,房东有责任对房子进行维护,除非他能证明租客是故意破坏的,不然的话,他是要负责维修的,哪怕是租客自己维修,房东也要承担维修的费用。
其实,提前退租是一种单方面解除契约,如果房东不同意,则租户就是违反了契约,一定要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根据《民法典》中的条款,违约金太高,可以要求法院将其降低,违约金过低的也可以要求法院将其提高。
所以,房东索要违约金是合情合理的,但扣减6000元押金则是违法的,因为押金只是抵押水电、物业费等费用,并不能用押金抵扣违约金。
三、房东在不退押金的情况下,租客能否以破坏房屋内的涉事变相以6000元作为维修费?
事实上,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后,租户只对房子和里面的设备拥有使用权,并不拥有所有权。
即租客只能正常使用这些设施,如果是故意破坏的,那么就属于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如果数额超过了5000元,按照《刑法》的规定,就要承担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刑事责任了,可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即便构不成刑事犯罪,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无论是提供出租房的女房东还是租客,都应该保持合理的交流和沟通,以避免租房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对于女房东扣押金不退,这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租房市场并没有像我们日常交易中常见的标准合同作为规范,有些规则还是需要自己去制定。
但是,如果租客存在恶意和过错行为,比如破坏房屋设施和装修,这样并不仅仅是对女房东的经济上的损失,同时也是守法的表现。
因此,租房是双向的合作,房东和租客间的合作应该建立在互相信任和尊重的基础上。
如小伙为了出气,破坏装修,这样的行为不仅是违法的,也算不上是解决问题的理智方式。
毕竟事情的发生有自己的客观原因,没有公平和合理的方法来解决,双方也都有自己的理由。
一旦违法行为发生,损失到的不仅仅是你的个人利益,也会影响整个社会和其他人的利益。
在现代社会里,我们依赖于法律制度维护公平公正,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律制度确实也弥补了道德问题的不足。
但是面对个人行为和证据缺失而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问题,我们的道德判断如何?
通过这个案例反思了社会的道德认知水平,展示了网民步入社会公共讨论环节的表现,并且引发政府对于社会道德教育的关注和反思。
总之,这个南昌女房东和小伙的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在今天这个网络时代下,道德认知和道德行为的紧密联系。
道德规范在现实社会中特别重要,影响并约束了人们的行为,凭着简单的经济利益去蔑视道德,不仅是不聪明的,也使社会无法维持一个健康有序的运转。
希望我们在今后的生活中能时刻保持对于道德问题的警觉和思考,以建设更加文明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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