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近8000辆电动自行车上牌的浙江温州近日宣布,从8月1日起这些电动车不允许再在市区行驶,违规上路者将受到处罚。
而就在今年6月25日,针对福州市政府禁止销售电动自行车的行政命令,电动车厂商及经销商代表正式向福州市鼓楼区法院递交了行政诉讼状,同时在新闻发布会上宣称:他们将正式踏上了伸冤的征途。
温州市非机动车辆管理所长杨平国认为,由于电动自行车卖的是自行车的价格,享受的是机动车的待遇;上路后常占有机动车路权,但交警对其却只能执行非机动车的法规。由此,电动自行车给交通秩序造成很大混乱,同时也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论证,温州才对电动车下了禁令。
相比起温州不许在市区上路的禁令而言,福州市的“禁令”则显得更为“冷气森森”。今年5月,福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决定在全市禁止销售电动自行车。一个月内所有经销企业和经销户必须变更经营范围登记,否则将被视作违法而遭受行政处罚。通告下发后不久,福州市公安、工商、税务、城管等部门于6月1日联合执法,当天共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店159家,封存或登记发票142本。第二天,福州市工商局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商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定销售商在6月30日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电动车在车速、重量等方面“摩托化”倾向日益明显,导致安全事故不断,是一些城市“禁摩”之后再“禁电动车”的主要原因。尽管国家规定电动车最高车速为每小时20公里,但个别厂家为迎合部分消费者的需要,对产品进行了技术改动,造成实际车速超标。今年4月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首次抽查杭州市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发现:电动车的蓄电瓶一般由3只小电瓶串联而成,核定电压应不大于36伏,设计最高车速为每小时20公里。但目前市场上相当一部分电动车的电瓶已增加至6只小电瓶,电压高达72伏,设计最高车速已超过每小时25公里。
据嘉兴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不完全统计,今年头两个月,仅在辖区由电动车引发的大小交通事故就有150多起,最多的一天发生5起。交警部门分析,电动车车速过快,是引发交通事故的“祸首”。
不少城市在对电动车下达禁令过程中,频频引用一份材料称:“目前市场上电动自行车65%是铅蓄电池,30%是镉镍电池,5%是氢镍电池和其它电池,使用寿命一般很短,每年会产生大量废旧电池,造成严重的污染。”
这段文字被国内电动自行车行业认为是“最有效的打击”。浙江绿源电动车公司总经理倪捷告诉记者,目前国内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都采用“密封式阀控蓄电池”作为储能部件,大体与汽车中的起动电池相同,这种电池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回收机制,有一些专门的处理厂,它在失效后可以获得较高的残留价值,很少流落社会、形成污染。倪捷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在北京,一组蓄电池由服务商“卖给”处理厂的收益大约是15元,服务商在给消费者更换蓄电池时一般会要求消费者留下废旧电池,如果服务商每天收进50组废旧电池,一年就有20多万元的收益,谁愿意将这20多万元白白丢弃呢?
一些生产企业对“电动自行车车速较高,刹车时稳定性差、惯性大,对自行车构成安全威胁和行驶干扰,与机动车混行在交通上也存在隐患”的说法也难以认同。千鹤、大陆鸽、绿源、卧龙、飞利浦、小羚羊等几十家国内主要电动车生产企业认为,电动自行车设计最高时速为每小时20公里,虽然平均速度比自行车快,但最高速度绝不会超过有变速装置的普通自行车。况且,电动自行车按照国际标准生产,厂家为了加强竞争力,在制动上应用了先进的刹车系统,制动性能远远好于普通自行车。
杭州市区中山北路一家经销电动车的店主对记者“喊冤”:很多市民担心买电动车上不了牌,说电动车挤占了道路,这些天店里生意很是清淡。这位经销商认为,电动车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体积小、价格低以及使用方便、快捷等等,花个2000元至3000元就能买到这种代步工具,既时髦又实用,一些地方政府为啥要禁止它呢?
争论的背后是利益。据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统计,电动自行车产业是一块不小的“奶酪”。目前全国主要电动自行车企业有近200家,产销率基本达到100%,年产值在15亿元以上,预计今年销量接近300万辆。
据了解,为了规范和引导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发展,国家有关部门早在1999年5月就发布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并于1999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这份《条件》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每小时不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符合《条件》规定的便可以颁发生产许可证,工商部门也应为其颁发营业执照,准许其在市场上销售。
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副所长金伟峰认为,对那些得到国家生产许可、符合国家标准、并且质量合格的电动车产品,在没有得到人大批准、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有关部门不应该禁止其销售。据中国自行车协会理事长王凤和透露,上海对电动车上路就是放开的,按照非机动车进行管理,2001年社会拥有5万辆,事故率为0.47%;2002年上半年拥有7万余辆,事故率仅为0.17%,均远远低于机动车的事故率。
中科院院士何祚庥等专家也赞同发展电动自行车产业。何祚庥认为,电动自行车是个大产业,发展好了,能够为国家增加税收和就业机会。中国自行车协会理事长王凤和在北京举行的“福州电动车事件恳谈会”上说,日本东京是一个现代化的大都市,汽车比北京多得多,但在东京也没有限制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日本每年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的需求量是1000万辆,在东京地铁站门口,随时可以看到停着一大片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王凤和认为,不能因为发展公共交通而限制、废止私人交通工具,公共交通无法解决“门到站、户到站”的问题,这样的情况下,电动自行车是一个很好的补充。在这次恳谈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陈淮博士也认为,电动自行车与公共交通并不排斥,而是互为补充,都应该有存在空间。只有交通多元化了,公共交通才有发展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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